公司简介
1990年8月份莱州市积极参与争创“齐鲁杯”活动,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中小城市必须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意见,8月1日,根据莱编办发[1990]第53号《关于设立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批复》文件,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莱州市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处,填补了莱州无城市公共交通的空白。
1999年5月20日,根据莱编办发[1999]14号《将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转为企业》文件,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仍隶属原主管部门,人员编制改为企业编制,纳入企业劳动计划管理,不再实行财政拨款。
2003年12月8日,经莱州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批准,设立公共汽车公司党支部。
2005年8月18日,为调整理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能,促进公交事业发展,根据莱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莱编发[2005]13号)文《关于调整理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能的通知》,将城市客运管理职能交由市交通局承担,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不再承担此项职能的规定,将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由市规划建设管理局移交市交通局管理。
营运体制
1990年8月1日至1993年3月,公交公司实行的是公交车辆购置、维修、燃油、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驾乘人员工资福利全部由市财政拨款。1993年3月起,根据莱州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减轻财政负担,对全部公交车辆实行单车承包。至2003年12月底,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采取城市公交企业管理模式,全部承担了莱州城区公共客运的承载、管理、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公交票价
1990年8月起实行票价为1—5站1角,6—9站2角,10站以上3角;
1997年7月4日起实行票价为1—4站5角,5站以上1元;
2000年7月起实行票价为全程一票制,票价1元。
营运工具
至 1991年5月,莱州市城区仅有2辆青岛产东风大客车从事公共客运。
至1995年12月,莱州市城区共有10辆客车从事公共客运,均为市财政拨款购置。
此后,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分别于1997年4月和12月两次吸纳社会资金共计84万元购置了12辆张家港友谊中巴投入莱州市城区公共客运。至1997年12月底,莱州市共有18辆中巴车从事城区公共客运。
2002年3月至8月期间,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272万元,购置张家港产友谊牌中巴车32辆,投入城区公共客运。至2003年12月底,莱州市共有城区公共客运车辆50台。
2005年11月根据三路线由访苑小区延伸到交通局的情况,增加运营车辆一台。
2006年1月公司采取租赁形式,吸纳社会资金200余万元,购置张家港产友谊牌大巴车13辆,更新1路、3路车。购置张家港产友谊牌中巴车6辆,更新2路车。2006年1月1日1路3路车全部投入运营,3月1日2路车全部投入运营。
2006年3月为缓解七路线车速过快的现状,增加营运车辆一台。
至2006年12月底,莱州市共有城区公共客运车辆52台。
2008年4月28日公司在一路和三路公交车上安装了自动报站系统(1250/台,总投资约1.7万元)。
线路、站点
1990年8月,莱州市开通由城建大楼至中医院的一路公交线,为莱州市城区有史以来第一条公共客运线路,至1997年4月期间公共汽车公司曾安排4台大客车分别开通了由城区至三山岛和由城区至海庙港2条线路,于1997年12月底相继退出运营。
1997年4月,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开通了城区2路线,由城建大楼至南小区,沿途设12个站点,6台车运行,发车班次间隔10分钟。同年12月又开通了城区公交3路线,由城建大楼至坊北村,沿途设9个站点,6台车运行,发车班次间隔10分钟。
2002年5月16日,莱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开通城区公交5、6、7路线,同时调整延伸了2路线,同年8月1日又开通了城区公交8路线。
调整延伸后的2路线由城建大楼至福禄山庄,沿途设22个站点,9台车运行,发车间隔10分钟;5路线由文峰中学至镁矿宿舍,沿途设11个站点,6台车运行,发车间隔10分钟;6路线由新一中至公安局宿舍,沿途设13个站点,7台车运行,发车间隔10分钟;7路线由西山张村至绮丽制衣有限公司,沿途设18个站点,7台车运行,发车间隔10分钟;8路线由仲家疃至开发区服装厂,沿途设19个站点,9台车运行,发车间隔10分钟。
至2003年12月底,莱州市共有城区公共交通线路7条,线路总里程72.5公里,公交线网基本覆盖城区。
综述
1、随着市区各条公交线路的不断开通,最主要的是社会效益日渐明显,实现了广大市民群众出行乘坐公交车的从无到有,从仅有的1条线路的几台车到目前的7条线路50台车,极大地减缓了城市道路的承载,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群众。
2、在公交线路的规划上,公交公司及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全盘考虑,把重点放在了大的住宅小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集散地相对集中的地方,同时兼顾城乡结合部位,把方便市民作为第一原则,适时优化调整已有线路,及时开通新线路。
3、目前,针对燃油价格居高不下,而公交票价暂时没有提高,公交企业和公交车辆经营业户经济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情况,公交公司充分认识到,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性事业,努力坚持把广大市民这一大集体的利益放在了公交企业和公交车辆经营业户这一小集体的利益的前面,特别是对于优待减免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费用这一政策,继续坚持执行。
4、在城市公交的今后发展方面,公交公司将在上级主管部门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秉承为民、便民的一贯原则,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在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中的主体作用,竭力服务莱州市的总体建设发展。 |